各位班主任:
根据学院《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班主任管理办法》[湖职院办〔2019〕43号]和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班主任考核细则(2019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综合考虑班主任带班表现、个人自评、学生评分等情况,经院务工作会议研究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共5人)
江春阳、杨浩、吴嘉晖、卢超、程家伟
二、其余人员考核等次均为合格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9日至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历教育部反映,联系电话:0572-2102324。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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