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电大2016年春季
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员”的通知
各县电大、教学点、班主任:
为进一步发扬电大良好的校风和学风,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向社会展示电大学生的风采,树立广播电视大学形象,打造电大开放教育办学品牌。根据《2016年春季全省电大系统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有关材料的通知》浙电大学生函〔2016〕4号精神及湖州电大相关的评优规定,现就2016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员”推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毕业生:2016年春季开放教育应届毕业生(2013年秋季入学);
(二)优秀学员:2014年春季和2015年春季入学的开放教育在籍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实践公民道德规范,诚信状况好。
2、模范遵守广播电视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考试没有违纪、作弊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进行自主学习能力,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4、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优秀学员推荐人选平均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
(二)遴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在学员中具有表率作用,师生反映良好;或者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受到班级同学和老师一致认同的。
2、能处理好工学矛盾,在工作中表现良好,获得工作单位或工作部门肯定,在本职岗位或单位做出突出贡献,在一定范围内起到良好示范作用的。
3、同等条件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良(含)以上者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
4、已获得过奖学金的学员原则上不再参评优秀毕业生(特别优秀的除外)。
四、推荐名额
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员名额分配原则上以所带学生总数为基数进行分配,比例分别为所带学生总数的3%和5%。对国家、社会以及工作单位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校期间获得单位、行业及市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表彰的学生,推选时不受名额限制(须附证明材料)。
五、表彰和奖励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电大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评选结果抄送毕业生工作单位,通过网络、校刊杂志等媒体对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2、市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员由市电大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推荐办法
1、由各县电大、教学点、班主任推荐候选名单。
2、2016年3月30日前向湖州电大学生管理科李帆老师(办公电话:2363012)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以放弃论。
3、学校将根据“2016年春季全省电大系统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上的排序择优推荐浙江省电大优秀毕业生人选。
★优秀毕业生上交材料:
1.附件1. 2016年春季全省电大系统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稿和书面一式两份,加盖市、县电大、教学点印章);
2.附件2. 2016年春季全省电大系统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稿和书面一式两份);
3.附件3. 2016年春季全省电大系统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单位通信地址汇总表(电子稿和书面一份);
4.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单(一式两份)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并加盖市、县电大印章;
5.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生活照片一张(高清电子照片)。
★优秀学员上交材料:
1.附件4. 2016年春季湖州电大开放教育优秀学员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稿和书面一式两份,加盖县电大、教学点印章);
2.附件5. 2016年春季湖州电大开放教育优秀学员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稿和书面一份);
3.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湖州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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