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开展2015年度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电大,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校本部教学中心:
为促进网上教学过程落实,鼓励开放教育学生更好地开展网上学习与交流,进一步提高网上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当年度注册课程学习的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积极参加各级电大系统组织的线上、线下各类学习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三)在浙江电大在线学习平台的上网学习时间每学期不少于18小时,网上有效发帖量每学期不少于50贴,学生对相应课程的流媒体资源、辅导文本等的点击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00次。
(四)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中,《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须在入学第一学期通过。
1.免修免考成绩不计算在平均成绩内;
2.本科补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平均成绩内。
(五)原则上当年度需连续注册两学期课程。
三、评选程序
(一)2016年3月11日前,报省电大备案同意的市、县电大按照附件表格要求,计算出市、县电大在线学习平台得分,并将附件电子稿及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电大教务处。
(二)省电大教务处根据信息化中心提供的“省电大在线学习平台学生网上学习行为统计情况”数据,计算出省电大在线学习平台得分。
(三)省电大教务处将市、县电大在线学习平台得分与省电大在线学习平台得分进行合成,按得分高低排名确定候选者,并将候选名单返回给各地电大。
(四)各地电大根据评选要求,对候选学生课程成绩、注册学期及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将筛选后的名单返回省电大教务处。
(五)省电大教务处确定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并奖励。
四、奖励办法
(一)评选网上学习活动成绩优异的学生,颁发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网上学习之星”证书及奖金。
(二)同一单位获奖学生总数不超过获奖总人数的15%,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按排名从高到低评选。
(三)秋季入学新生的获奖数量不超过获奖总人数的20%,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按排名从高到低评选。
五、其他
(一)本次评选学生学习行为数据截取起讫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二)若学生的网上学习行为同时发生在市、县电大本级的电大在线学习平台,所在学校须在2015年10月15日前报省电大备案同意,逾期则该部分得分不予认可。
未尽事宜,请详询省电大教务处教学科杜云帆,联系电话:(0571)89983032,电子邮件:jwcjx@zjtvu.edu.cn。
附件:
1.“网上学习之星”评选指标与计算办法
2.2015年度基层电大学生网上学习行为统计数据表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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